一、清理背景
根据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以及盟委、行署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按照盟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“政府决策和出具的文件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问题”意见,由旗政府办公室负责,对2000年以来政府和政府办印发的涉煤领域有关规范性和执行性文件,以政府名义行文公开废止和宣布失效。
二、清理范围
由政府和政府办印发需清理的涉煤领域有关规范性和执行性文件。
三、清理年限
2000年-20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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