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政府副旗长
旗委副书记、政府旗长
旗委常委、政府常务副旗长
旗政府副旗长、公安局局长
政府副旗长(挂职)
协助周玉龙同志负责政务服务、文化、体育、旅游、商务、民政、大数据、广播电视、无线电管理、供应销售、机关事务、民族事务、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政府办公室(综合服务保障中心)、政务服务局、文体旅游广电局(文物局)、商务局、民政局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、合作交流中心、民族事务委员会(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)、供销社。
联系烟草专卖局、邮政分公司、宗教事务局、石油公司、广电网络公司、732台。
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